我在九歲的時候組了第一個樂團,樂團另外兩名成員是住我家附近的好朋友,我們有兩名吉他手和一個鼓手,Joey Madarese是吉他手,Joey Davelis是鼓手,我則身兼吉他手和主唱,那是個很棒的經驗!


 我們花很多時間練團,Madarese的父親是我父親在義大利最好的朋友,後來他們都搬來美國定居。事實上,他們是同一天讓他們的兒子學吉他的,Joe Madarese大概比我大一個禮拜,我們到現在還是很好的朋友。Develis的母親在我們的小學籌辦才藝表演,於是我們就在音樂會上表演了好幾年,我們也在Powder House小學的大型舞會表演了好幾年。天哪,我們那時候覺得自己根本就是超級搖滾明星,彈著披頭四和滾石合唱團的歌曲,但我們在舞會上只能彈兩至三首歌而已,而且還是The Coasters的「 Wipe Out」這種沒沒無聞的歌!我到現在還記得Develis精彩的鼓獨奏!


 我到了中學還是繼續彈吉他,而且我記得和Joe Madarese還有我表弟Sal Dell'Anno (也跟著他的家人從義大利來美國)組了一個團。我表弟是主唱,鼓手來來去去很多人,Joey和我則是吉他手。我們把史密斯飛船和齊柏林飛船的歌加入我們的表演曲目中,我們的團名叫「DUST」,都在我父母親在Somerville 市的房子練團。我們在一些朋友的派對上演出,並且舉辦了一場舞會。我繼續上吉他課程,而且很幸運地,我的老師很喜歡我,也對我有信心。在「Tufts Guitar Studio」求學期間,我因為當選模範生而贏得一把黑色Les Paul 型吉他。同時,我也去參加當地的New England電視才藝表演節目「Community Auditions 」,贏得首獎。


 我父親和老師們盡其所能,持續不斷地讓我在音樂環境裡成長。我還記得我的老師Vinny和Bobby帶我去看職業演奏會,目的是要讓我觀察他們怎麼彈,學習技巧,然後讓我也能參與。
我也會到我父母親的當地義大利酒吧,與優秀的義大利樂隊一同演奏。我也記得我父親的朋友和隔壁鄰居帶我到Chelsea的小酒館,參加才藝表演,我後來贏了比賽。在學校,我是樂隊與管弦樂團的一員,我在樂團裡拉大提琴、吹伸縮喇叭,也參與合唱團。這都是我大概十二歲那年的事。


 大約十三歲的時候,我記得那年夏天因為受到啟發,而開始一天例行三個小時的吉他練習,持續了整個夏天,也因此讓我有機會與鎮上一些音樂人士相處。我會起得很早,吃完早餐接著就練習吉他,每天早上八點到十一點,態度如信仰般虔誠,那年我突飛猛進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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